备注:
1.“从事岗位”指教师岗、辅导员岗、行政岗、工勤岗;
2.因学校工作安排进行调动,“申请理由”一览不用填写;
3.“工作简历”包括参加各种培训进修、实践锻炼和担任本职工作的经历,如“工作简历”较多,可另附页说明;
4.岗位调动前,所负责工作,所借部门图书资料、办公用品及所涉财务、资产工作须交接清楚;
5.此表一式三份,转出部门、转入部门、人事处各执一份;
6.留存单、回执单附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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